关于众旅云渠道管理公告
2015-04-03 分类:产品动态
为进一步净化市场,途记科技对于《众旅云服务窗合作协议》甲方权利与义务相应条款进行重申,希望各级代理商做好自我审查和严格的市场规范,并作出以下市场行为规范准则承诺。
一、不得在任何场景以任何形式私自刻制支付宝公章,
二、统一使用途记科技发的授权牌,不得给自己或他人刻制支付宝授权牌;
三、不得以支付宝名义开展任何招商、招聘、公关等业务形式;
四、不得以支付宝名义欺骗、欺诈终端商户;
五、不得以支付宝名义进行任何采访、宣传等媒体宣传活动;
六、不得以支付宝名义进行任何融资、资产评估等相关商业资金运作行为;
七、不得以支付宝分公司、运营中心等冠名。如:名片叫支付宝代理人、负责人等都不行。
八、不得以任何方式损害支付宝公司名誉事件;
九、不得使用支付宝的logo,包括QQ、QQ群、微信、微博、论坛等网络推广平台;
十、不能在名片等其他对外宣传是支付宝的代理商,渠道商等,对外统一是众旅云的代理商。
相关以上条款是对《众旅云服务窗合作协议》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的再次申明,如有代理商有以上行为,立即停止并勒令更改。若仍出现上述行为者,一经发现,立即清退不退还代理费。若因以上条款引起的任何法律纠纷由代理商自行负责,杭州途记科技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。


